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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猇茸-普洱市企业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杨猇茸律师
  • 所属律所:

    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5308200911903758

  • 联系电话:

    13095326617

  • 联系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茶苑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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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三种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来源:普洱市企业合同律师
[导读]:   杨猇茸律师,普洱市企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

  杨猇茸,普洱市企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证券公司三种融资方式

一、股权融资

**公司的股权融资主要是指**公司成立或增资扩股时募集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股权筹资。股权融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压力等特点。因筹资风险较小,所以成为**公司筹措长期资金的重要方式是**公司长远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融资能力。另外这种融资方式还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债务融资

发行债券融资是**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还本付息而发行有价证券的筹资方式。**公司债务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融资。**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筹措中长期资金所发行债券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限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与股权融资相比债券融资具有偿还性、期限性、利

息固定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另外发行债券融资的资金成本要低于股权融资可以保证公司的控制权能够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但是利用债券融资数量有限财务风险较高而且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比起长期借款来要严格得多。银行贷款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向银行借款以筹集所需的资金**公司向银行贷款方式包括

1、短期信用贷款

目前主要是由银行提供循环周转的信贷额度即券商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如在一定时期内券商需要资金,有权在信贷额度中支取,而不必再向债权人重新申请。这种信贷额度只作为券商资金周转困难时的应急资金。该融资方式目前为欧美券商广泛采用。

2、抵押贷款

这种贷款是指银行以**公司或第三者财产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目前**公司向银行贷款时用于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代表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的各种有价证券通常有自营国债、自营股票、商业票据等以及自有固定资产。银行贷款融资的优点是方便灵活、期限和类型多种多样成本低于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但银行贷款的最初申请可能比较困难,手续比较麻烦,而且银行贷款数量有限,一般不如股票、债券那样可以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

三、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是货币市场历史最悠久的一种融资方式。商业票据是一种有特定期限的、只售给机构投资者的、可在市场上使用的短期本票。期限可为几个月或更短,一般平均为25-45天。商业票据通常按面值折价出售,其中折扣的一部分是预付给投资者的票据到期后的利息。发行的票据可以自由转让、贴现是一种流

动性较强的信用工具。在西方发达国家票据融资初期多为生产类大公司所利用。而目前,票据融资成为包括券商在内的金融公司融通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

在面临资金链短缺,想扩大自己的市场时,都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消费者在理财时,一定要理智对待,找有资质的**公司,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

1、融得的标的物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2、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

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3、担保物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融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4、资金融出主体不同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我国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同时,确立了**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5、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

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6、产品属性不同

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7、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不同

就个人融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融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